论WTO协议在我国法院的适用--以该协议在美国的适用为借鉴
在美国,宪法赋予了国际条约与宪法相等的地位,在特殊情况下,国际条约甚至高于宪法.对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院的适用问题,美国的实践做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适用,二是间接适用.我国宪法没有关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和法院适用方面的规定,只是在<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的具体法律中有零散的规定,对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即国际法在国内法中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没有作出明确的宪法性规定.因此,借鉴美国关于WTO协议在法院适用上的规定和做法,对于我国入世后,法院如何适用WTO协议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WTO协议、国际条约、国内法、法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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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F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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