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的保甲制度与地方自治
为建立有效的集权化社会控制系统,以期迅速推进中国各项事业的近代化,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古代的制度资源中选择实行了保甲制度.另一方面,为保证其政权的合法性,南京国民政府又必须推行民主化的地方自治,在这一无可回避的矛盾中,南京国民政府幻想着能使两者相互兼容--通过保甲制的集权手段从上而下地推行地方自治,结果导致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双重失败.
南京国民政府、保甲制度、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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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K2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