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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若干问题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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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要正确认定本罪,必须分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共犯与非共犯等界限.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应着重研究”多次走私未经处理”以及<刑法>第157条第1款的适用这两个问题.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界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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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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