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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吞不法原因给付物

引用
侵吞基于不法原因而委托给付的财物,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不能构成侵占罪,但受托者可能与委托者构成有关犯罪的共犯.如果明知受委托占有之物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侵吞,则构成窝赃、销赃罪,侵吞赃物的行为只是窝赃、销赃行为与不法状态的继续,不另成立侵占罪.

侵吞、不法原因给付、赃物、委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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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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