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401.2019.40.005
结合实务浅谈金融工具分类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以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沪市上市公司HT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T公司)于2016年6月1日与深圳A公司、XJ投资公司三方签署《关于深圳A公司之投资协议》,根据合同该工具应作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意见不一,这就涉及二者在实务操作中的具体区分.
2019-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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