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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2563.2006.z1.003

论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主体

引用
文章针对防治职场性骚扰的现实需求,论述了国家和用人单位作为义务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及其依据.基于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有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应由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完善立法、加强司法和执法等任务,使现行原则性规范具体化,不仅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具有威慑力.尤其要借鉴外国和港、台的经验,明确用人单位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和责任.

防治、职场性骚扰、义务主体

D9(法律)

200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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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563

11-2876/C

2006,(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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