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563.2002.02.006
社会性别视角中的传播新技术与女性
本文利用2001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五城市互联网使用及其影响的调查数据.探讨了传播新技术是否能增加女性权利的问题.调查表明,一方面,传播新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受众的被动地位,增加了受众信息交流和表达的机会;另一方面,女性上网比例较低,女性用户可利用的资源较少,比男性更少受惠于传播新技术,这可能增加现实中的性别不平等.为此,本研究提出了若干提高女性获得信息的机会和技能,促进信息公平流动的建议.
传播新技术、女性、受众、互联网、媒介需要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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