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8.04.001
我国监察证据规则的构造解析
监察调查程序所获取的证据是后续检察院和法院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的监察调查活动有单方职权性和一定的强制色彩,没有律师直接参与的空间,甚至还要求被调查人如实供述.基于正当程序的防错原理,由于对职务犯罪的监察调查和审查起诉、审判的相互接续,在非控辩式的监察调查程序之中所获取的证据材料对案件形成了预断,所以或者要以控辩式来改造监察调查取证活动使之获得合法性,又或者要强化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严格审查和法庭调查.
监察调查、证据规则构造、层级控制、调查—处置一体式、调查—决定分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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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意见裁判主义研究"18BFX086前期研究成果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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