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5.05.010
穿越《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思考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可以为他国司法体系的证据法改革提供参考的起点,但其远不是什么理想的模板或蓝图。作为标准的联邦证据规则显然受到了美国司法体系多方面特质—陪审团制度、聚焦口头证人证言、庭审假定—的深度影响。相反,一国的证据法改革者们必须要精细地挑选,要明白虽然美国联邦证据规则里包含了许多概念性的先进理念,但同时也承载了大量不足信的历史元素。只有通过整合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的精华、本国自身法律传统和现代社会科学,证据法改革的努力才会有希望取得突破。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借鉴、概念性先进理念、过时的假定、现代社会科学
D915.1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青年基金项目“证人弹劾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YJC820073的阶段性成果。
201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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