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15.04.002
非法证据对法官心证的影响与消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过程中,有一个至今仍未受到足够关注但却非常重要的问题即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对法官心证的影响。研究表明,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对定罪量刑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要么是潜移默化的,要么是刻意的。作为证据使用的资格与定案根据资格不分,一元法庭与全案诉讼卷宗移送以及判决书说理不足是非法证据影响法官心证的具体制度方面的因素,公检法三机关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的一体化司法体制是非法证据影响法官心证的体制性因素。消除非法证据对法官心证的影响,需从具体制度与宏观体制等多个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变革与调整。
被排除的非法证据、潜移默化的影响、刻意的影响、具体制度、体制因素
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刑事错案风险分配研究”编号12BFX059;2014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讯问录音录像理论及实践问题研究”编号14SFB30022。
2015-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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