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226.2013.01.010

作为动机体系的证据法

John Leubsdorf刘强
纽瓦克拉特格斯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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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常常是从法官的角度加以事后考虑的,而法官决定着是否采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本文对法律进行了事前审视,探讨了法律如何影响考虑起诉或者正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的行为.由这一角度观察,证据规则产生了各种激励与抑制的动机.在讨论很常见的、尤其是那些源自对抗制的激励与抑制动机之后,本文将探讨很多并不令人熟知的且会影响创造、保存和提出证据的激励与抑制动机.在结论部分,本文将考虑一些对于将证据法作为一个动机体系的观点的异议.

对抗制、最佳证据原则、激励与抑制动机、动机路径

21

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3-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5页

10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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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科学

CSSCICSTPCD

1674-1226

11-5643/D

21

201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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