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226.2012.02.006

从纸上谈兵到水滴石穿——非法口供排除程序的构造反思

引用
高举人权保障大旗的刑事诉讼立法淡化了刑事诉讼构造的路径选择,但是。基于一种结构缺陷.我国新近立法所确立和完善的审判前供述排除规则很容易沦为“纸面上的法”而难以转化为“行动中的法”。一方面.因为没有庭前法官和庭审法官的分离与法官和陪审团的分权.一元化的法庭可能会造成非法获取的口供从大门排除又从窗户跳进.而“口供排除”和“宣读口供”的两阶段在质证上存在着叠床架屋.更有为普遍地采纳审判前供述这一传闻证据“背书”的反其道而行之的趋势。另一方面.控辩不平等导致庭审最终落入长于法律辩论而轻视事实调查的旧习.而法官也陷入到底是积极调查还是消极听审的内在职责冲突之中。因此.本文设想以案例指导跳脱立法中心主义的虚无缥缈,以配套程序摆脱实质判断标准的人言人殊。

非法审判前供述、排除规则、一元化审判法庭、积极调查、案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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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课题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法官事实认定的心理学分析”09YJC820058资助研究成果;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诉调对接机制研究”20118207资助研究成果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18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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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科学

1674-1226

11-56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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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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