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05.02.008
医疗事故诉讼中过失认定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执业侵权.医疗执业侵权中医方的过失来自于其违反了法律要求的照护义务.美国的医疗执业侵权法从"医疗常规标准"已经发展出了"群体接受的标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过失认定原则.在程序上,美国的原告依赖于专家证人举证证明医方过错.我国的医疗事故诉讼的过失标准是"医疗常规标准",存在着许多法律缺陷;程序没有专家证人制度,但实行单一举证责任倒置.事实上,过失的认定上交给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成为了医疗事故诉讼的核心."医疗常规标准"和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很多法律上的冲突.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诉讼间的关系,现有法律存有许多待讨论的问题;鉴定人的欠缺法律责任的规范.但现有达到专家辅助人和可能有的医学专家充当陪审员,很可能有助于解决我国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专业问题.
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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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5-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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