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2001.01.011
浅谈确认死亡的立法
@@ 在现实生活中,偶有因确认死亡而引起的纠纷,比如曾经就有过送殡仪馆后"死"而复生的案例报道[1].笔者在实践中也处理过类似的案例,如车祸现场交警在没有法医或医生到场检查的情况下通知殡仪馆将事主收殓,香港媒体也曾猛烈抨击过,认为"交警充当死亡判官草菅人命"[2]."死"而复生的事主还算是比较幸运,然而在现行的体制下,每年是否有因错误确认死亡被稀里糊涂的送进殡仪馆或太平间就无从考证了,随着低温冰箱的普及,相信"死"而复生的案例恐怕会越来越少.问题何在?笔者认为是由于目前我国缺乏确认死亡的相应的立法造成的.
死亡立法、死亡管理
8
D922.17;R05(中国法律)
2004-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