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226.1998.03.002
医疗纠纷中135例猝死分析
目的为探讨引起医疗纠纷案例中猝死发生的特点,特别是其年龄、性别、科室、疾病的分布和生纠纷的原因,为有关单位调处医疗纠纷和制定有关法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自本教研室1955~1996年42 a间受理的法医病理学尸检资料中挑选各种医疗纠纷案例;制定统一表格,将其中猝死者逐一登记,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42 a中涉及医疗纠纷的猝死135例.其中男87例、女48例.年龄自新生儿~67岁.以新生儿和婴儿居多(67例),男明显多于女;其次为25~34岁的青壮年组(21例),女多于男.近12 a发生的猝死(94例)是过去30 a(41例)的2.3倍.猝死疾病以呼吸系统最常见(46%),次为心血管系统疾病(25%);但54例成人猝死者心血管系统疾病占首位(26例),次为泌尿生殖系统疾病(12例).发生的科室多见于产科和儿科(74例).结论认为近10年来医疗纠纷中猝死案例明显增多;医疗纠纷中非医疗事故远多于医疗事故;法医病理尸检对正确、合理地调处医疗纠纷,并对探讨猝死的发生机制,反馈、丰富和发展相关临床学科的内容,以及提高诊治水平均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猝死司法解剖、法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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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B82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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