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1.14.013
强行以画抵租的法律界定
一位艺术工作者在山水之地租得一处画室用于创作经营,由于囊中羞涩,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与出租人协商仅先付押金和部分租金,剩余部分租金待经营局面打开之后一并支付.对此,出租人欣然应允.然而,事与愿违,这位艺术工作者并未依约缴纳租金.出租人不同意继续出租房屋,并搬走了这名艺术工作者的部分画作作为担保,以此督促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
202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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