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7173.2021.14.004

恶意差评的法律责任

引用
一手机用户张某恶意给某科技公司的新型手机写差评信息,被该家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2021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法院判定,消费者张某侵犯了某科技公司的名誉权,要求张某在10日内删除所发的恶意评价,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等3万元.

202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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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1002-7173

11-1336/D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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