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1.09.016
解析犯罪构成要件:行为
构成要件行为与实行行为、危害行为按照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与有责性.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层,最重要的是行为要素.行为必须是”有体的”和”有意的”.有体性是指行为作为人的身体动静,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呈现于外部,这是行为的客观要素. 单纯的思想无论多么邪恶,都不可能成为刑法上评价的行为. 语言一般来说不是行为,但在诽谤犯罪或煽动型犯罪等例外场合,语言可能对刑法所保护的相应利益造成危险,从而可能被评价为行为. 有意性是指行为必须是主体在意思支配之下的身体动作,这是行为的主观要素. 欠缺意思支配的纯粹的身体动静,如梦游或膝跳等条件反射,不属于刑法上的行为.尽管学说史上关于刑法中行为的含义存在着自然行为论、有意行为论、人格行为论、社会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等不同主张,但有意行为论立场获得了更多支持.
202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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