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1.07.014
行李箱之”绊”:守秩序者不应被苛责
秩序是自然的法,当我们在社会交往中与他人发生摩擦——出现权利受损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时,一般情况下”谁有过错谁来担责”是社会的共识.在这样的共识下,遵守社会秩序的人们可以自由地各司其职、各行其道,不被过高的注意义务所苛责.只有在整个社会形成崇尚规则的良好氛围,才能维护现有的公序良俗.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7-39
10.3969/j.issn.1002-7173.2021.07.014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7-3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