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0.15.003
北京首例适用《九民纪要》理财亏损案,如何理解“保本”
王女士投入160万元购买私募基金,三次延长基金投资期却未得到任何收益,且本金可能面临严重损失.为此,王女士以基金承诺“保本”为由将某资产管理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承担返还本金、认购费及利息的责任.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出台后北京市首例针对上述情况的典型案例.该案判决在私募投资领域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2020-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