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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7173.2020.14.025

亲子鉴定、离婚协议、共同财产:那些涉夫妻利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引用
敢不敢做亲子鉴定我们先来看看2013年法院审理的一个关于被告不愿意做亲子鉴定的案例.刘女士与程先生因感情破裂,于2010年11月协议离婚.不巧的是,离婚时刘女士已经怀孕,但当时其并不知情,直至2011年1月刘女士才知晓自己已怀孕,并于2011年6月将孩子生下.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刘女士抚养.由于当时已经离婚,刘女士并未将怀孕和生孩子的事实告知程先生.本来,刘女士想独立抚养这个孩子.但是,由于物价上涨很快,开支日益增加,刘女士倍感吃力.于是,刘女士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程先生给付抚养费.程先生每月收入5000元左右,刘女士要求程先生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补付2011年6月至今的抚养费,并要求前夫以后每月按此标准支付.

202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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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1002-7173

11-1336/D

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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