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0.12.029
刑辩律师,请办满100件案子再出师
十几年前,我看过一本名为《风雨司考路》的书.该书中有一篇文章是湖北省武汉市的陈珺律师和邓江律师写的.文章中有一个观点:在求生存、谋发展的艰苦阶段,大多数年轻律师但凡处理过100件不同类型、标的各异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后,就会觉得自信心增强,逐渐找到律师这个社会角色的定位.我一直非常认同上述观点.在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期间,我按照上述观点,也以自己独立承办100件公诉案件为目标.做律师以后,我也要求我的助理必须跟着我办满100件案子才能独立代理案件.
2020-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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