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0.04.019
罪名辩护:为昔日“石油大王”拿到无罪判决
当下,事关民营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问题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无恒产者无恒心,民营企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其产权理应得到司法保护.
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两个罪名
龚某,男,1954年出生,某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某省某市人大代表,住B市C区.2006年12月22日,他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经B市人大常委会许可被D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2007年2月5日,被D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2日,经D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D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0-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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