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20.02.018
借贷纠纷:用智慧让当事人止讼
2100万元的借贷纠纷
王某泽是浙江省一家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这家房地产公司为购买一块土地,多次向吕某某借款.
2010年12月23日,吕某某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房地产公司向其借款2100万元未归还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房地产公司归还借款2100万元,并支付利息347万元.同时,吕某某还要求王某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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