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9.16.015
离婚协议中的"两亩"地块引发补偿纷争
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某村村民王某向司法所求助,说自己于2017年与丈夫高某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有一条是"将该村头岭、二岭两亩地分归王某所有". 由于该地块产量低、土质差,离婚后王某并未经营这两处地块.
2018年, 某村对本村部分土地进行整理,头岭、二岭两处地块纳入此次土地整理范围, 每亩可得到补偿款6万元.
201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