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8.19.009
刑诉举证责任为性骚扰被害人开启一扇窗
2017年8月,作家李枫在微博上发文称其曾受到作家郭敬明的性骚扰.郭敬明迅速做出回应,否认自己曾对李枫性骚扰,并称李枫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因李枫所说事件年代久远,既无实证,也无证人,难以证实, 因而很多人认为郭敬明自诉李枫涉嫌诽谤罪可谓稳操胜券.结果,一审法院认定郭敬明的指控缺乏罪证,裁定驳回郭敬明的起诉. 2018年8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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