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8.12.025
永清法院试运行立案登记”登”字号
为更好地贯彻司法为民理念, 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实行”一人一事一号”,做到来案必登记.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卫彦明院长关于坐实”登”字号立案制度的讲话精神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苑三国院长提出的2018年全市法院”一五双十”工作思路中”登”字号立案改革的相关要求. 依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和速裁操作规程,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积极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试运行立案登记”登”字号. 自2018年3月5日起使用”登”字号立案,目前已登记案件16件. 登记后,依照繁简分流程序, 准备将扫描后的电子卷宗转至诉调对接平台, 分到调解速裁庭进行办理.
2018-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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