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7.17.026
汕头白石村,此人可以当村干部吗?
我国实施村民自治制度,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并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已有35年.然而,在少数地方,实施该项制度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如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被选为村干部则会导致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原因值得探究.
汕头、白石、村民自治制度、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重大损失、民主监督、集体利益、村务
S82;K82
2017-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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