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7.13.003
拒服兵役者遭严惩,国防法规不是“橡皮筋”
2017年4月1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强力推进拒服兵役人员违法处罚工作,对2013年以来出现的6名思想退兵青年依法进行严肃处罚,引起社会热议.惩处拒服兵役者是尊崇法纪、严格执法的具体行动,有助于维护国防法规的严肃性,在全社会形成拒服兵役必受严惩的鲜明导向.
我国现行《兵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具有法定强制性.拒服兵役不仅有悖于中华民族保家卫国、精忠报国的光荣传统,而且是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政治、经济、社会以及道德层面的严肃处理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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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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