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7.12.017
驴友违规遇险自付救援费是一种责任界定
自2017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西方法律界有一种说法,大意是法律要像旅行,得随时准备明天出发.随着户外活动的盛行,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势有必要.陕西出台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穿越秦岭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应提前5日备案,否则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安徽出台的条例是否借鉴了陕西的备案制暂不得而知,但安徽在国内率先将违规探险被困要求救援需自付费用纳入法条,可谓敢为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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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H0-
2017-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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