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费制度:是“法”不是“俗”
前段时间,参加“2017中美青年律师(联合国)论坛”的中国青年律师们讨论的话题之一就是在美国餐厅用餐给小费的法律问题.小费应不应该给?给小费是强制性行为还是自愿礼节?不给小费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给不给小费问题看起来是一个伪法律问题,因为餐厅收费里已经包含了服务费,那给不给小费不就是出于自愿了吗?其实,小费问题饱受美国思想界、政治界、文艺界诸多名流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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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4;TB3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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