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173.2017.07.023
江苏新沂“地王”事件调查
“我公司依法向江苏省新沂市财政部门缴纳了4100万元土地出让金,已合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土地证).新沂市政府部门为何不给我公司交付土地?更甚者,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某建筑公司进驻相关地块进行非法施工.”江苏省新沂市久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江公司)工程师王洪金向本刊记者反映.为了解事件真相,本刊记者于2017年3月6日来到江苏省新沂市对该事件进行调查采访.
江苏省、新沂市、国有土地使用、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开发、政府部门、事件真相、财政部门、土地证、工程师、施工、权证、建筑、调查、地块
TQ4;P64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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