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被负债”,问题怎么解?
新闻影像不久前,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姜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三年前,姜先生的好友薛先生与妻子高女士向他借了10万元钱,并出具了两人签字捺印的借条.当天,薛先生又称钱不够,再向他借了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在欠条上签字时,高先生反复叮嘱姜先生,绝对不能让妻子高女士知道他又借了3万元.没想到,薛先生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姜先生只得将夫妻二人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薛先生后借的3万元应认定为姜先生与薛先生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而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薛先生和高女士共同偿还姜先生10万元,薛先生个人偿还姜女士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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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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