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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律师风险代理“禁区”

引用
事件回放 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过程中,因委托人一时拿不出委托代理费,律师提出可进行风险代理,待委托人赢了官司之后再行支付代理费用.于是,双方约定诉讼结束后按胜诉金额的15%收取律师费用. 案件胜诉后,法院判决委托人一方应得赔偿款18万余元.后经执行,实得赔偿款14万余元.因委托人和律师在支付律师费上产生分歧,律师事务所将委托人起诉到法院.

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委托人、赔偿案件、律师费用、委托代理、胜诉金额、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代理费用、诉讼、事件、起诉、回放、官司、分歧

D91;D9

2016-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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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1002-7173

11-1336/D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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