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农业局原局长王协力案谜局待解
山东省莘县农业局原局长王协力在批给某检察机关100万元“办案支援费”后,被指控贪污702.8万余元、挪用公款440万元,并被法院以其贪污463.6万余元、挪用公款44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7年.
该案遭到社会各界质疑,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反映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司法不规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的27起线索之一.王协力的一审辩护律师王维嘉、薛鹏与二审辩护律师徐昕、李金星接力为他作无罪辩护.
农业局
TP311.52;D630.1;S762
201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