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原民警白海波诽谤案乱局
天津民警白海波因“诽谤”被判刑,天津市津南区司法系统在办案程序方面出现一连串怪事:公、检、法机关一致将这起显而易见的自诉案件办成了公诉案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改为自诉案件后反而加刑半年;白海波两次上诉,均等到刑期届满才得见纠正一审判决的裁定和二审判决.
为此,白海波失去公职、妻离子散.白海波曾在案发前的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多次受到嘉奖,还获评“三等功”一次.
诽谤案
2016-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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