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受贿案改判纪实
代理贿案 提起再审
河南省某县县长被指控受贿,河南省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该县长6年有期徒刑.县长上诉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顶山中院)维持原判.案件终审后,县长的家人希望让我代理亲人申诉.
我知道刑事辩护难,职务犯罪的申诉案件更是难上加难,几乎是“不可为”.而县长的家人从会见到专家论证,自始至终与律师团配合默契.他们的执著精神感动了我.听县长的乡亲们说,县长出身贫寒,没有任何背景,当年以全县第一名的高考成绩被大学录取,一直读到研究生毕业.县长参加工作后,从一名小职员成长为一名副县级干部,实属不易.最终,我决定接下此案,组建律师团辩护.不出意料,平顶山中院驳回申诉,我们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继续申诉.
县长、受贿案、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河南省、申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职务犯罪、有期徒刑、刑事辩护、县级干部、维持原判、律师、家人、高考成绩、代理、驳回申诉、受贿罪、终审
K26;K2
2016-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