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房屋避税合同是否有效

引用
读者来信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读者》栏目: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2009年,我家想换个太一点儿的房子.于是,我委托中介出售现有房屋,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65.6万元,备案价为53万元.买方交付首付款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后中介下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时,为避税,合同约定该房屋成交价格为44万元.买方携带该合同办理公积金手续,因买方原因未获批.后来,买方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限定日前未付款.

房屋买卖、避税、买卖合同、买方、公积金、中介、退休职工、居间合同、合同约定、首付款、读者来信、存量、成交价格、杂志社、签订、栏目、法律、贷款、出售、备案

D9 ;DF5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与生活

1002-7173

11-1336/D

2015,(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