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新增信息共享条例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下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分六章三十五条,内容涉及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执行部门以及登记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责任,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现多层次信息共享.国土部将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以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信息共享、登记信息、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共享、法律责任、登记程序、国务院、多层次、国土、国家、对象
D92;TP3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