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重温赵作海“杀人案”
2012年春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得通过.
在修正案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被认为和一个因为一起错案而遭受11年牢狱之灾的公民有关.这位公民的名字叫赵作海.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一次“为权力套上缰绳”的行动.它昭示着,遵守法律不仅是公民的义务,同样是政府公职人员或执法者的义务.
被“杀死”的人回家了
赵作海原本是河南省柘城县一名普通农民,是一名普通妇女的丈夫和四个孩子的父亲.
义务、宪法和法律、非法证据排除、政府公职人员、修正案、公民、刑事诉讼法、人民共和国、普通妇女、规则、执法者、河南省、柘城、权力、农民、牢狱、父亲、错案、春天
TV ;TS6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