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应以被骗钱数的多少进行立案取舍
担心“钱被骗得太少,警察就不重视”的心态,有其现实基础,也引发诈骗案件被害人的共鸣,成为民生痛点.
原来,依据最高法、最高检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案值“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刑事立案的标准)是3000元以上;一些地方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立案标准进一步提高,导致很多小额诈骗,尤其是日益突出的小额网络、电信诈骗难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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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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