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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明讨“清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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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到2014年,从37岁到49岁,12年间,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前局长李青明因对他的一起案件判决不服,走过了一条艰辛的维权路.牢狱之灾李青明,1965年出生;1983年10月,从山西警校毕业后在山西省蒲县公安局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89年11月,任蒲县公安局副局长、纪检书记;1992年2月,任蒲县公峪乡党委书记.1994年3月,年仅29岁的李青明出任临汾市古县公安局局长;4年后,调任洪洞县公安局局长.做了近10年公安局局长的李青明在公安刑侦业务上颇有作为,曾破获多起大案、要案,并因一举打掉盘踞当地10年之久的“小李子”涉黑团伙受到省、市、县表彰.最风光的2000年,李青明的名字反复出现在报纸上.

公安局、青明、局长、山西省、蒲县、洪洞县、党委书记、涉黑团伙、公安刑侦、临汾市、共产党、中国、业务、维权、破获、判决、李子、牢狱、警校、加工

D63;TP3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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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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