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女孩命运的监护权之判
2014年4月29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女孩常艳的父亲常诚要求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将常艳的监护权判决给了她的舅舅孙飞.常艳的母亲遭遇车祸去世,按法律规定,常艳理应由自己的亲生父亲抚养.可法院为什么要把她判给舅舅抚养呢?判决背后,既有法理,也有人情.丧母女孩由舅舅抚养孙飞和妹妹孙丽出生在北京.不幸的是,在孙飞12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因为车祸去世了.此后,孙飞带着年仅7岁的妹妹孙丽,靠亲友的接济相依为命地长大.尽管清贫,但孙飞还是竭尽全力让妹妹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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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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