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制度须进一步完善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以及相关法律解释的出台,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终于有了较高位阶的法律依据.一方面,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可以简化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程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执法程序的依据是行政法,而刑事诉讼程序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和程序的要求更高,证据转化制度将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有可能导致规避刑事诉讼法的风险.因此,将刑事证据的转化纳入法律的调控中,有利于为证据转化提供规则,降低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可能带来的弊端.但是,新《刑事诉讼法》所构建的证据转化制度在立法上并不完善,适用上也存在困难.这一困境不利于有效地规制证据转化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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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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