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以“严”护环境
2014年4月24日,历经4次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法).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强化政府责任修改前的《环境保护法》存在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缺陷,导致“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流于形式.修改后的新法重点强化了政府责任.法律福音: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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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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