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儿不幸出生,谁之过?
居住在苏州市的陆成、李希夫妇在产前唐氏筛查为低风险后却不幸生下了唐氏儿,他们认为医院未按唐氏筛查流程进一步检查确诊即告知胎儿没问题,其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和优生优育选择权,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40万元.唐氏儿的不幸出生,是否医院之过?法院会支持这对唐氏儿父母的诉讼请求吗?
唐氏儿、唐氏筛查、医院、优生优育、诉讼请求、法院、知情权、选择权、苏州市、低风险、行为、胎儿、侵犯、赔偿、判令、流程、李希、检查、父母、夫妇
R59;R71
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