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拐第一案
2003年3月16日下午3点,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罗平县城体育中学召开公判大会,对影响7省、17个市(县)被称为“云南第一拐”的李所荣、赵建珍等28人拐卖妇女、儿童案进行公开宣判.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李所荣、赵建珍等28名被告人,从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结伙流窜到云南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苏省、河北省等地,采取拐骗、偷盗、收买、中转、接送、贩卖等手段作案22起,拐卖女青年15人、儿童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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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2;C91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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