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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少年前科传递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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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实施,规定封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事实上,在山东、上海、河北等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就免除了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报告义务。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传统刑事司法观念进行了革新。

封存、少年、犯罪记录、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有期徒刑、司法观念、实施办法、前科报告、判处、浙江省、制度、义务、修订、刑罚、上海、山东、免除、基础

D91;V67

2014-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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