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插上法律的翅膀,飞越精神病院
上海一位因家庭矛盾非自愿入住精神病院的男青年在精神病院里一待就是10年。他思维清楚、表达正常,而且谈了女朋友,想走出牢笼般的精神病院过正常人的生活。在几次偷越失败后,他选择了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这起案子是我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立案的首案,开创了《精神卫生法》在现实适用中极有制度价值的先例。<br> 这位“被”精神病者努力为自己伸张权益的故事很精彩,他寻求自由的执著精神很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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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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