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维权:维权者变成侵权者
案情回放<br> 爱女周岁宴上,父亲李响(化名)与饭店服务员相撞,导致汤汁洒向并烫伤婴儿面、颈部。事情发生后,饭店老板冯唐(化名)支付了部分医药费。但是,李响夫妇认为女儿伤情较重,面部美观受到影响,女儿及自己的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冯唐所支付的医药费远远不足以赔偿自己一家人的损失。于是,2013年7月,李响夫妇一纸诉状将饭店老板冯唐诉至北京市某法院,索要近3万元的损失。经由诉讼,李响的女儿获得了5000余元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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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R65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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